【受理法院】
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
【原告委托代理人】
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 陈世鹏律师
【案情简介】
2010年7月,被告栾某向原告林某借款人民币8万元,借款期限为一年。后期限届至,被告未能如约还款,原告基于亲戚关系亦未能诉诸法律。2014年2月,原告向本律师提交借条等材料,并委托本律师代为起诉,要求被告还本付息。
【案件难点及解决】
本律师接收材料并审查后发现,原告此时起诉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,直接诉讼会有败诉之风险。本律师建议原告先与被告协商,说服被告重新出具借条,给予被告更长的还款期限。原告听从本律师建议后,积极取证,并最终达到诉讼的需要。
【审判结果】
胜诉。
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,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,另诉讼费全额由被告承担。